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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云杰律所杨宝潮律师助力建筑工程承包公司追回欠款143


案情简介:B建筑工程承包公司与安装工程公司签订了一份《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约定了工程地点、分包范围、建筑面积、提供分包劳务内容及付款方式。B建筑工程承包公司依约履行了施工义务并按期竣工交付。然而,安装工程公司却欠付工程款1050302元。经过多次催要,安装工程公司长期拖延付款,并以工程逾期和有垫付款为由拒绝付款。B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无奈之下,找到了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的杨宝潮律师,请求律师代为起诉。


案件处理结果:杨律师接受委托后,仔细分析案情,搜集重要证据。在法庭上,杨律师指出:首先,B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没有相应的进账单,无法作为垫付款的佐证;其次,移交文书系安装公司与大甲方之间的移交,且移交书没有公章,B建筑工程承包公司仅负责粗装修,即使移交单属实也不能证明有逾期情况;最后,双方在《分包结算单》未对逾期完工进行说明。法院最终判决安装公司给付B建筑工程承包公司剩余工程款1050302元、逾期付款损失30万元、砼管理费8.7万元,共计1437302元。


律师作用:杨律师在本案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接受了B建筑工程承包公司的委托后,认真研究了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并制定了诉讼策略。在法庭上,他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地为B建筑工程承包公司争取了合法权益。


此案是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成功处理的又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在这个案件中,杨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地为B建筑工程承包公司争取了合法权益。通过这个案例,我们提醒各位在遇到类似问题时应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法律帮助,以保护自己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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