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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Case

                                                     天津云杰律所王瑛律师成功助力装饰公司追回合同款

 

案情简介:天津某装饰公司与某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订购合同》,约定了详细的施工内容、周期及价格。装饰公司按照约定完成施工后,因小区业委会换届,新业委会以与上届未交接为由,拒绝支付合同约定的36600元款项。装饰公司多次沟通无果,遂委托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王瑛律师提起诉讼。

 

案件处理结果:在王律师的精心指导下,装饰公司准备了充分的证据材料,并成功请上届业委会主任出庭作证。在庭上,王律师强调,《订购合同》、施工照片和施工视频可以证实双方存在合同关系,上届业委会主任王先生表示该合同系其经办,施工原因、报价、施工进度、是否付款的解释与装饰公司一致,进一步证实装饰公司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义务,完成承揽任务,并交付使用。按照民法典第509条、770条、782条规定,要求业委会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报酬和逾期利息于法有据。法院最终判定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业委会支付装饰公司报酬36600元,并支付及逾期还款款利息(以36600元为基数,以合同应付款之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为期限,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若未按期履行,则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律师作用:王律师在本案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她仔细分析了案情,为装饰公司提供了专业的法律建议,并帮助其准备了充分的证据材料。在庭审过程中,王律师运用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成功说服法院认定装饰公司与业委会之间的合同关系及装饰公司的履约事实。最终,王律师成功帮助装饰公司追回了合同款项及逾期利息,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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