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签合同遭违法解雇,云杰律所王晓倩律师助力B先生获赔超5.3万元
案情简介
B先生于2022年3月1日入职天津某公司担任焊工,但公司未依法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亦未缴纳社会保险。2022年12月,公司以“打架”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并拒绝支付任何经济补偿。B先生遂委托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王晓倩律师代理维权。
案件处理结果
经王律师申请仲裁,仲裁委审理后裁决:自裁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公司需向B先生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二倍工资差额52772.4元,以及防暑降温费897.2元,合计53669.6元。
律师作用
王律师通过精准把握案件核心,主张公司存在三项违法行为:未签劳动合同、未缴社保、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尽管B先生未提交书面解除通知,但律师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成功论证公司违法行为已构成“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定情形,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包含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及福利补贴在内的全额赔偿,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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