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口头供货起纠纷,云杰律所贾明星律师助力追回8.7万货款及利息
案情简介
W先生长期为T先生和A先生供应保温材料等建筑材料,双方仅通过口头协商约定交易细节,并以送货单载明的数量和单价作为结算依据。在累计欠付货款达87,660元后,T先生和A先生以各种理由拒付,经多次催要仍互相推诿,导致W先生陷入回款困境。
案件处理结果
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贾明星律师接受委托后,代为提起诉讼。通过指导W先生完善送货单、沟通记录等证据链,并深入调查交易背景,庭审中贾律师据理力争,主张口头合同合法有效且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法院最终判决:自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T先生和A先生需共同偿还W先生货款87,660元,并支付以该金额为基数、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自逾期日至实际清偿日的利息。
律师作用
贾律师通过精准分析口头合同的法律效力,构建完整证据体系,成功打破被告推诿责任的主张,为当事人争取到全额货款及逾期利息的合法赔偿,切实维护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律师在合同纠纷中化解执行难题的专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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