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022-4006

成功案例

Case

G先生追讨46万欠款难,云杰王律师助力追加股东获偿

案情简介G先生曾起诉家具公司要求还款46万元,经法院调解后,家具公司法人却未履行还款义务。执行阶段,法院通过网络查封系统未发现家具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G先生陷入困境,遂寻求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王冲律师的帮助。

案件处理结果:在王律师的代理下,成功申请执行并追加家具公司股东Y先生为第三人。法院最终判定,追加Y先生为该民间借贷一案的被执行人,Y先生需在调解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范围内,就其尚未缴纳的60万元出资承担责任。

律师作用:王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积极代为申请执行,并精准指出按照法律规定,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可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通过有力论证,成功说服法庭追加Y先生为第三人,为G先生争取到了在股东未缴纳出资范围内获得赔偿的权益,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Next

 

 

  • 服务邮箱

    YUNJIENK@163.com

  • 全国统一法律咨询电话

    400-022-4006

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
微信
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
微信公众号
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
地图导航
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
抖音号:yunjie1703
Copyright © 2019 - 2025 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津ICP备11001192号-2   津公网安备 12010402001384号 技术支持:众晖科技
首页
电话咨询
咨询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