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女士诉G先生合作物流运费纠纷,成功追回23490元及利息
案情简介:C女士与G先生合作经营物流生意,C女士提供车辆,G先生负责支付运费。合作期间,G先生以货主未支付运费为由,拒付C女士运费共计23490元。C女士多次催要无果,遂寻求天津云杰律所李元杰律师帮助。
案件处理结果:李律师代为起诉,指导C女士准备充分证据,并深入调查案情。经法庭审理,法院最终判决G先生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起5日内,给付C女士运费23490元及相应利息(以23490为基数,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自起诉之日至实际还清之日)。
律师作用:李律师在该案件中,通过指导C女士准备证据、深入调查案情,并在法庭上据理力争,成功认定双方口头运输合同的合法有效性,为C女士争取到了应得的运费及利息,有效维护了C女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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