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起诉分割第三者返还的60万不当得利款 云杰贾明星律师代理W女士胜诉 法院驳回全部诉请
案情简介:W女士与Z先生协议离婚后,发现Z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擅自向第三者X女士转账60万元,随即以不当得利为由将X女士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X女士向W女士全额返还60万元,该判决已履行完毕。此后Z先生认为该6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起诉W女士要求对这笔款项进行平均分割。W女士收到起诉材料后,委托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贾明星律师代为应诉。
案件处理结果:法院经审理后全部采纳了贾明星律师的代理意见,最终判决驳回Z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涉案60万元款项全部归W女士所有,W女士无需向Z先生支付任何分割款项。
律师作用:贾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指导W女士梳理全案证据链条,调取此前离婚诉讼的全部卷宗材料,深入还原两案的关联细节。庭审中重点围绕两项核心观点展开抗辩:一是结合此前离婚判决中Z先生自愿向W女士支付130万元共同财产补偿的事实,指出该金额已超出法院核算的W女士应得份额,且Z先生在离婚案件中自认与X女士的往来属于债权债务关系,从未将该60万元认定为待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二是明确指出Z先生在婚姻存续期间违背夫妻忠诚义务、擅自向第三者转移大额财产的行为,既违反公序良俗,也直接损害了W女士的合法财产权益,结合其过错程度,Z先生无权对该笔追回的款项主张分割。最终通过完整的证据体系和清晰的法理阐述,帮助当事人彻底保住了全部60万元财产,避免了过错方从自身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中获利,最大限度维护了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