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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权依法受保护 法院判决H女士依法分得30万遗产

案情简介E先生父母过世后遗留房产一套、存款120万元,E先生的姐姐尔女士先于父母去世。尔女士有两段婚姻,第一段婚姻生育一女H女士,第二段婚姻生育一子C先生。E先生主张自己独自赡养父母直至养老送终,应当多分得遗产,认可C先生可按法定继承分得部分份额,但以H女士2岁父母离异后从未见过老人为由,主张H女士无继承权,起诉要求H女士放弃继承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双方沟通协商无果,H女士认为自身权益受损,委托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王莹律师代为应诉。

案件处理结果:法院最终判决涉案房产由E先生继承,120万元存款由E先生继承三分之二,H女士与C先生各继承六分之一;E先生需在判决生效二十日内,分别向H女士、C先生支付30万元遗产分割款,H女士的代位继承权依法得到完整支持。

律师作用:王律师在庭审中重点抓住两个核心关键点进行举证说理:一是H女士在母亲去世时年仅15岁,并非主观上不赡养外祖父母,客观上不具备赡养能力,不能以此剥夺其合法继承资格;二是明确指出本案无有效遗嘱,应当严格按照《民法典》法定继承规则处理,即便E先生对老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适当多分遗产,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能够剥夺H女士的代位继承权。最终通过清晰的法律逻辑和事实梳理,帮助当事人H女士成功保住了代位继承的合法权益,顺利拿到30万元应得遗产,避免了继承权被无端剥夺的不利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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