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解读---与民众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十七)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系统构建了夫妻关系的法律框架:
财产制度: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界定
法定共同财产制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
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但婚姻存续前已取得的部分除外);
4.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归一方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处理权: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任何一方不得擅
自处分重大财产(如房产、车辆等)。
个人财产范围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夫妻约定,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明确个人财产包括:
1.一方婚前财产;
2.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例外: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如投资收益)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除非能证明为个人努力所得。
约定财产制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允许夫妻通过书面协议约定财产归属,包括婚前及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约定需采用书面形式,且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如债权人不知情时,仍可主张共同债务)。
在婚姻中,如何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呢?这就需要我们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啦!同时,也要在日常生活中注意保存相关的证据,以免发生纠纷时无法证明财产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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