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解读---与民众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十)
见义勇为者在满足法定条件时可不承担法律责任,具体规定及分析如下:
一、核心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和第一百八十四条明确规定了见义勇为者的免责情形:
救助自身受损时,有侵权人: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给予适当补偿。无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无力赔偿: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若受害人请求)。
例如:甲为救乙被丙撞伤,丙逃逸,乙应补偿甲的损失。
救助造成受助人损害时,自愿实施紧急救助:因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例如:路人对突发心脏病的伤者进行心肺复苏,导致肋骨轻微骨裂,救助者无需担责。
二、法律对见义勇为的保护逻辑
消除后顾之忧:通过免责条款,解决“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社会问题,鼓励公众在危急时刻伸出援手。平衡各方利益:在保护救助人的同时,通过受益人补偿机制(如无侵权人时)保障救助人权益,避免道德风险。
案例:某地法院判决,见义勇为者因救助他人受伤,受益人需补偿其医疗费用。
引导社会风尚:法律明确支持善行,强化“好人有好报”的社会预期,促进互助和谐的社会氛围。
三、总结与建议
法律保障:见义勇为者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可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通过免责条款为其撑腰。
行为边界:救助需基于自愿、紧急且合理必要,避免故意或重大过失。
社会倡导:公众在见义勇为时,应优先保护自身安全,同时采取合理方式留存证据,以更好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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