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销售协议起纠纷,云杰律所伍贵春律师助力追回12万服务费及货款
案情简介:
天津某销售公司与一家火锅店签订了《啤酒销售协议》,协议约定销售公司向火锅店暂付12万元作为促销服务费,火锅店则承诺从销售公司订购啤酒,并完成2000箱的销量目标。同时,协议中明确规定,若火锅店未按期结算货款,则需全额退还服务费并支付相应违约金。销售公司已按约支付了服务费,但火锅店却多次拖延支付货款,并现已停止从销售公司订购啤酒。销售公司多次催要无果,遂决定寻求法律帮助。
案件处理结果:
在销售公司找到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并委托伍贵春律师代为起诉后,伍律师迅速展开行动。她指导销售公司负责人准备相关证据,并深入调查案情始末,以确保案件的充分准备。在法庭上,伍律师据理力争,指出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现火锅店已违反约定,理应退还服务费并支付拖欠的货款。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火锅店同意在月底前返还销售公司12万元服务费,并一次性给付货款11800元。
律师作用:
在此案中,伍律师充分发挥了专业优势,为销售公司争取了应得的利益。她不仅指导当事人准备充分证据,还在法庭上据理力争,成功促使火锅店履行了退款和支付货款的义务。通过伍律师的努力,销售公司成功追回了12万元的服务费及11800元的货款,有效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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