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022-4006

云杰动态

NEWS

民法典解读---与民众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十九)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系统构建了夫妻关系的法律框架:

特殊情形下的财产分割

在大多数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是不能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的。然而,以下两种特殊情况允许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行为,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夫妻一方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此条款旨在保障弱势群体权益,允许在婚姻存续期间突破“共同财产不可分割”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提交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上述行为,否则将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隐藏:指故意将夫妻共同财产隐匿,不让对方知悉;
转移:指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至第三人名下,造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假象;
变卖:指在对方不知道的情况下,擅自出售夫妻共同财产,且出售所得款项不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Previous Next

 

 

  • 服务邮箱

    YUNJIENK@163.com

  • 全国统一法律咨询电话

    400-022-4006

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
微信
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
微信公众号
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
地图导航
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
抖音号:yunjie1703
Copyright © 2019 - 2025 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津ICP备11001192号-2   津公网安备 12010402001384号 技术支持:众晖科技
首页
电话咨询
咨询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