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工款拖欠难追回,云杰律师助力S先生获赔5万及利息
案情简介:S先生与G先生签订书面《施工合同》,约定由S先生负责项目施工。S先生依约按时完成施工任务,但G先生在支付18万元工程款后,剩余3万元工程款经多次催要仍拒不支付。
案件处理结果:云杰律所李元杰律师接受S先生委托后,代为提起诉讼。经过细致的证据准备与深入的案情调查,法院最终判决,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起10日内,G先生需给付S先生工程款3万元及相应利息(以3万为基数,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给付自应该还款日至实际还清之日)。
律师作用:李律师在该案件中,不仅指导S先生精心准备证据材料,还深入调查案情,全面梳理案件脉络。在法庭上,李律师据理力争,成功指出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合法有效,且S先生已按约完成施工,G先生应履行剩余工程款的付款义务。同时,通过微信记录等证据,进一步证明了案件事实的客观真实,最终为S先生争取到了工程款及利息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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