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餐饮公司注销拒付薪资,云杰王律师助力L先生获赔工资、加班费及补偿金
案情简介:L先生入职天津某餐饮公司担任调酒师,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因公司经营不善注销,L先生就拖欠工资、加班费及经济补偿金等问题与公司沟通无果,遂委托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王冲律师代为维权。
案件处理结果:王律师代理L先生提起诉讼,庭审中据理力争,指出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且无证据证实已支付,同时揭露公司股东实缴出资额为零的事实。最终,法院判决餐饮公司两位股东在各自应缴出资范围内连带向L先生支付工资14589元、加班费2896.56元及经济补偿金8530.11元,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履行。
律师作用:王律师在该案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不仅精准指出用人单位违法行为,还成功揭露公司股东责任,为L先生争取到了应得的劳动报酬及经济补偿,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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